1. 首页
  2. 行业资讯
  3. 危险物品存储注意

危险物流存储注意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原则:
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 四定、三分 原则进行储存,即定库房、定品种、定数量、定人员,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分区、分类别、分库储存,各类化学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质混合储存。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储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审核、验收)的仓库内。
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自燃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地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类存放。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储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高等级危险品性能标志。
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
隔离储存
在同一仓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质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质之间用通道保持一定空间的储存方式。
隔开储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实体墙等分隔物将其与禁忌物质分离开的储存方式。
分离储存
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不同的建筑物内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或的储存方式。
储存危险化学品防范措施
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施、防火间距、建筑等)
专用仓库、货场或其它专用储存设施,从业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进行管理。
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并应妥善处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火源、电源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电话咨询